7月11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5年进出口条例》,对《进出口条例》及相关法例作出技术修订,以便在“贸易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推出后,取代现有的"政府电子贸易服务"作为提交指定贸易文件的电子平台。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感谢立法会早前通过有关条例草案,为落实“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提供法律基础,这是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里程碑。“单一窗口”不仅全面更新并完善参与的政府部门与业界之间提交文件的工作流程,同时提升香港的货物清关效率,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地位。香港政府正全力推进“单一窗口”第三阶段信息技术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目标是在2026年起分批推出服务。
香港政府分三阶段实施“单一窗口”,提供一站式电子平台供业界提交“企业对政府”的贸易文件作报关及货物清关之用。第一及第二阶段已分别于2020年及2023年全面投入服务,共涵盖42类贸易文件。第三阶段是“单一窗口”最后及最复杂的阶段,涉及广泛持份者提交的大量文件,涵盖进出口报关单、在不同运输模式下所需提交的货物资料(包括预报货物资料、货物舱单及货物报告),以及产地来源证与应课税品许可证的申请。第三阶段的资讯科技系统将取代沿用多年的“政府电子贸易服务”及香港海关多个主要货物清关系统,届时业界必须使用“单一窗口”提交相关贸易文件。
在第三阶段的特点包括:业界可自行透过“单一窗口”提交贸易文件,或授权增值服务提供者代其提交和核实贸易文件资料及缴费;业界可自愿选择在货物付运前经“单一窗口”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及货物舱单;及业界可以电子方式提交道路货物舱单及回证,减省营运成本。
为让业界有足够时间过渡至新系统,《修订条例》已加入过渡安排的条文,容许“单一窗口”第三阶段与“政府电子贸易服务”并行一段时间。香港海关亦会在第三阶段服务推出前,进行一系列宣传、推广及培训活动和提供支援服务,确保业界能够顺利过渡。除了部分与删除现行“政府电子贸易服务”法律框架相关的条文将于海关关长以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实施外,《修订条例》的主要条文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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